首页 企业要闻 我司参编《水产养殖尾水新型污染物末端处置可行技术指南(试行)》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我司参编《水产养殖尾水新型污染物末端处置可行技术指南(试行)》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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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3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由上海水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参编的《关于印发<水产养殖尾水新型污染物末端处置可行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通知》,该项指导性技术文件已于2020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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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业规模扩大,与不规范、过量使用抗菌药物的矛盾逐年加剧,对生态环境造成诸多不良影响。在此背景下,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联合上海水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依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太浦河金泽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综合示范”课题“金泽水源地养殖业抗生素和激素类新型污染物防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项目支持,基于当前以人工湿地为主的水产养殖尾水常规处理,研究得出了水产养殖业抗生素类新型污染物排放特征、迁移规律及环境影响。在此基础上,编制组通过小试、中试及示范工程等一系列研究,提出了水产养殖尾水新型污染物处理技术体系,完成《指南》及其编制说明。

《指南》针对上海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准水源保护区及缓冲区内采用尾水生态处理模式的淡水池塘养殖,用于指导养殖场尾水抗生素类新型污染物末端处置工程处理设施新建或改造的设计、施工和验收,以及生态湿地的运行维护,为发展健康养殖、促进生态循环重要提供技术支撑。


《指南》的发布实施,有助于推进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促进生态循环种养,保障饮用水安全,指导和规范水产养殖场新型污染物治理工作,可为本市今后全面实施水产养殖业新型污染物排放管理提供技术支撑。